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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知识产权有哪些?

123 2024-03-15 04:46 admin   手机版

一、涉外知识产权有哪些?

涉外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权等智力成果权。

对涉外知识产权首先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承诺。

既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注重对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与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赢得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荣誉与尊严。

二、涉外知识产权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涉外保护,一般指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立法方面对涉及境外的知识产品进行法律保护、行政保护的方式。但在法律界实际上被称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由于各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原则和处理规则不尽相同,为便于一国自然人或法人的知识产品在国外也能取得权益,各国缔结多边条约在国际范围内协调知识产权保护立场和做法。

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方式有哪些呢?

互联时代信息网络成为普及媒介之一,这种方法的普及对于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法律的隐患,促使网络知识产权成为焦点,而正是这种信息时代的普及造成了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那么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都有哪些方式呢?事代办下面给大家介绍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方式有哪些: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的分为软件和作品两大类,还可以细分为商标权、专利权等,但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具备地域性、专有性、时间性等,著作权一经网上公示,存在侵犯是不受控制的,依据《著作权法》未经他人许可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即使转让也应该表明来源或作者。如若不表明则属于网络侵犯方式,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转载侵犯。凡是作者声明需经过同意才能进行转让的作品,不能私自转让,有的作品属于原创作品即使没有转载声明仍须标明来源,为标明来源则属于侵权行为

  第二:网络抄袭。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他人发表的文字、影音等资源没有经过本人同意随意修改,并且用自己的名义进行发表,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著作权,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网站或网页的权益

  第三:网络下载侵犯。如今网络上存在的很多图片、文字、视频等。私自下载用去获取盈利的行为人构成了著作权侵犯。

二、网上侵犯商标权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交易或商品为了能够辨别真假,通常会以商标用于辨别真假,通过他人商标进行宣传,这是侵犯商标的表现。网上侵犯商标的类型都有以下几种:

  第一:冒用他人商标。冒用他人商标就是把大众熟悉的商标放在明显的位置,从而达到顾客潜在的信任,这样获取盈利的目的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

  第二:网上隐形商标侵权。一些网站为了自身的点击率和流量,把商标的驰名商标添加到源代码当中,促使读者搜索,从而出现企业标识,侵犯了他人商标的专用权和名称权。

  第三:网上域名侵权。建立网站都需要域名。网络侵犯商标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不正当的网络竞争,造成网络域名侵权。

三、网上侵犯专利权

  日常生活当中常见的专利就是手机,如果手机的某项功能未经他人许可,使用此功能进行营销或标注他人的专利号,这种行为隶属于侵权行为。

四、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方式有哪些呢?

互联时代信息网络成为普及媒介之一,这种方法的普及对于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法律的隐患,促使网络知识产权成为焦点,而正是这种信息时代的普及造成了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那么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都有哪些方式呢?事代办下面给大家介绍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方式有哪些: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

  著作权的分为软件和作品两大类,还可以细分为商标权、专利权等,但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具备地域性、专有性、时间性等,著作权一经网上公示,存在侵犯是不受控制的,依据《著作权法》未经他人许可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即使转让也应该表明来源或作者。如若不表明则属于网络侵犯方式,表现形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转载侵犯。凡是作者声明需经过同意才能进行转让的作品,不能私自转让,有的作品属于原创作品即使没有转载声明仍须标明来源,为标明来源则属于侵权行为

  第二:网络抄袭。一些单位或个人利用他人发表的文字、影音等资源没有经过本人同意随意修改,并且用自己的名义进行发表,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著作权,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网站或网页的权益

  第三:网络下载侵犯。如今网络上存在的很多图片、文字、视频等。私自下载用去获取盈利的行为人构成了著作权侵犯。

二、网上侵犯商标权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交易或商品为了能够辨别真假,通常会以商标用于辨别真假,通过他人商标进行宣传,这是侵犯商标的表现。网上侵犯商标的类型都有以下几种:

  第一:冒用他人商标。冒用他人商标就是把大众熟悉的商标放在明显的位置,从而达到顾客潜在的信任,这样获取盈利的目的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

  第二:网上隐形商标侵权。一些网站为了自身的点击率和流量,把商标的驰名商标添加到源代码当中,促使读者搜索,从而出现企业标识,侵犯了他人商标的专用权和名称权。

  第三:网上域名侵权。建立网站都需要域名。网络侵犯商标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不正当的网络竞争,造成网络域名侵权。

三、网上侵犯专利权

  日常生活当中常见的专利就是手机,如果手机的某项功能未经他人许可,使用此功能进行营销或标注他人的专利号,这种行为隶属于侵权行为。

五、涉外知识产权顾问难吗?

 涉外知识产权顾问不难。知识产权顾问工作因单位不同而异,一般是可以适应的。基本工作如下:

(一)业务型的,主要工作是开拓市场,比如寻找有专利申请、商标申请或著作权申请需求的客户等。

(二)专业型的,主要工作是为客户提供权利申请、复审、异议、答辩等工作,需要相应的资质和知识。比如专利服务需要专利代理人资格。

(三)顾问型的,需要较全的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布局,专利保护战略,知识产权贯标体系培训等。

六、商标侵权与知识产权侵权的区别?

商标侵权一般都是指注册商标,实际上就是侵犯知识产权,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其中工业产权就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因此商标权就是知识产权。

侵犯商标权处理办法:

一、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商标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调解。当事人若达不成调解协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给予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对侵权商标的影响;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七、如何举报知识产权侵权?

侵权了首先给对方下个律师函(或通知)告知对方该行为侵犯了我方的专利权,需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商量赔偿事宜;

若对方有专利证明该行为不存在侵权,则需对该专利与我方的专利进行对比得出最终的结论,即判断对方的产品是否与所申请的专利一致,若不一致则需判断不一致的部分是否落入我方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具体的还要看落入哪条专利权利要求中,落入了一条就算侵权);

并且侵权判定是以专利授权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为准进行侵权判定,写在其它地方的不能作为判定的依据;

另外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定在具体实践中是需要专利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来判断该专利是否有创造性;发明专利则不需要,发明专利是经过实质审查的,即在全球范围内检索与之类似的专利,审查该专利的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所以发明专利的含金量要高;

实用新型专利实践中主要以审查员的主观判断为主,或经过简单检索,因为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创造性的标准比发明专利要低;

专利权评价报告就是评价专利的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相当于过了一遍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而没有经过实质审查是无法判断专利是否有创造性的,也就无法定侵权责任,因为专利本身就不稳定(创造性未知)。

八、知识产权侵权有哪些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有下列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专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七)侵犯商业秘密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法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批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九、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办?

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而产生纠纷的,可以先跟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为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

1、首先,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该规律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该代价和受害人应得的代价大致相等。对价始终是决定赔偿的基本要件。

2、其次,从“等价有偿”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这一原则,一方面,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取得他人财产利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给付相应的价款或者其他财产利益;另一方面,在违法的民事活动中,行为人对因其行为引起的损失必须赔偿,而且,赔偿范围应与损失范围相一致。

3、再次,从“损害赔偿”自身来看,所谓“赔偿”意为“补偿”、“填补”,“损害赔偿”即指通过补偿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侵权以前的状态。由此可知,只有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确立了这一标准,就为尔后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与赔偿数额的科学认定提供了公平合理的客观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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